112學年度第1學期棄修公告

2023-11-06

【棄修公告】請於11/6(一)至11/17(五)下午5時止完成線上申請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學士班及碩士班-相關學校網址:

 
碩士在職專班-相關學校網址:

【注意】!!!!!!!

棄修申請後請務必『確認是否收到系統自動發出的申請通知信件』
同學於線上棄修系統,依流程規定「確實完成棄修申請」及「系所主管審核完畢」時,系統將分別寄信通知您『已完成棄修申請』及『棄修審核結果』。

棄修申請暨審核作業,已全面線上化!請同學登入學生資訊系統逕行操作~
(112-1)學期棄修線上申請暨審核作業時間:
11/6(一)上午830  11/17(五)下午500止。(期中考後2週內)
(• 詳細申請步驟請詳參下列流程說明及附件操作手冊)


一、棄修線上申請暨審核流
1.【日間部】學生線上申請及審核流程:
請於棄修申請期間登入【學生資訊系統】辦理線上申請棄修→依規定填妥棄修申請資料→確認資料無誤後送出申請→系統同步寄信通知授課教師及申請同學→學生所屬系所主管進行線上審核→同學可於【學生資訊系統】確認課程審核狀態,並於系所主管線上審核後,系統寄信通知同學審核結果。
  請同學務必至信箱確認是否收到系統自動發出信件,始表示您的棄修線上申請操作已順利於完成。
2.【進修部】學生線上申請棄修,請逕參閱進修部「進修教育組」最新公告,如有疑問請洽進修教育組課務。

二、[校際選課]同學,請特別注意!
♦本校選修外校課程之同學
1.本校選修外校課程(含臺北聯合大學系統之通識課程),無法進行線上申請棄修,須遵照開課學校之棄修規定及流程,進行申請審核流程。
2.申請流程:請同學事先確認開課學校棄修申請期限→填寫開課學校之棄修申請表,辦理跨校棄修申請→完成開課學校申請審核流程→正本交回開課學校完成棄修程序→副本繳回本校(臺北大學)課務組辦理。
若對於外校課程棄修申請有任何疑問,請學士班、碩博士班學生洽課務組[日間學制];進修學士班洽進修教育組課務[進修學制]。)

♦外校生選修北大課程(含北聯大跨校雙輔生)
外校生選修北大課程(含北聯大跨校雙輔生)無法進行北大線上申請棄修,請洽課務單位另行以紙本申請作業辦理(日間部課程洽教務處課務組/進修部課程洽進修教育組)。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本校學生於選課確認後,因故無法繼續修習課程,得申請放棄修習,棄修課程每學期以二科為限,且於扣除放棄修習之學分數後,總修習學分數不得低於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三條規定之最低學分數(大一~大三不得少於16學分,大四不得少於9學分)且仍應依本校其他選課相關規定辦理(如校際選課及日夜互選不得超過總學分數之1/3等);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棄修後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應屆畢業生符合減修事由者(須於學期初規定期限前完成申請),棄修後之『最低學分數』不得低於5學分。
2.學生申請棄修課程,該學分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但仍須記載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成績欄以「W」(withdraw)登錄。
3.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學分學雜費)之課程棄修後,其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四、聯絡窗口
§日間部學生(學士班及碩士班)(課務組):
02-86741111 #66110、66111、66114、66115
     course@gm.ntpu.edu.tw
§進修部學生(碩士在職專班)(進修教育組課務):
02-25024654 #18257
     yiru1218@mail.nt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