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徵聘兼任教師
一、擬徵聘職級及名額:兼任講師(含)以上職級:1-5名 (113年2月1日起聘)
二、所需資格條件:
1、具有統計相關博士學位或博士生。
2、博士生需修畢該系博士班所規定必修課以及應修學分,方得申請之,惟外語課程不在此限。
三、應具專長:可教授「統計學」或「微積分」。
四、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1、新聘教師申請書-紙本及word電子檔。
2、履歷表-紙本及word電子檔。
3、教師專門著作目錄一覽表-紙本及word電子檔。
4、第3項表列各篇著作及博士論文抽印本1份(博士生附碩士論文) (經初審通過者須再繳交5份) (如申請副教授(含)以上職級者得免繳博士論文)。
5、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博士生請附系上出具之修畢應修學分證明。
(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另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
6、博士歷年成績單影本;博士生請附碩、博士歷年成績單
(具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得免附) (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7、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並經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8、出入境紀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如非外國學歷初聘人員免繳)。
9、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10、已取得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11、推薦信兩封。
12、身分證正反面或護照影本。
※已具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得免附國外學歷成績證明、出入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上述所列相關表單:1.新聘教師申請書、1.新聘教師申請書-博士生擔任講師、2.履歷表、3.教師專門著作目錄一覽表、9.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第1、2、3點之word檔案請先行e-mail至ag12tw@gm.ntpu.edu.tw (檔名/信件主旨:應徵112-2統計學系兼任教師_姓名)
※合者約談,恕不退件。
※欲申請者請依申請截止日期前(以郵戳為憑)檢附有關資料文件郵寄至「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統計學系兼任教師之職級及應徵者姓名】。
五、申請截止日期:112年8月4日(以郵戳為憑)。
六、單位聯絡人:
聯絡人:蘇南誠主任 或 沈君婷助教 (ag12tw@gm.ntpu.edu.tw)
電 話:886-2-8674-1111#66756 傳 真:886-2-8671-5907
地 址: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
【請註明應徵統計學系兼任教師之職級及應徵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