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20 恭賀!周振豊學長、陳佳興學長當選第十一屆傑出系友
恭賀!周振豊學長、陳佳興學長當選第十一屆傑出系友
恭賀!周振豊學長、陳佳興學長當選第十一屆傑出系友
畢業年度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領域
77
周振豊
捷鵬國際金融服務集團董事長
企業經營獎
78
陳佳興
永豐金控資深副總經理
企業經營獎
刊登時間:2024-05-03 18:05:20
-
2024-03-25 第五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聯誼餐會
第五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聯誼餐會
聯絡人:孫長敏助教
聯絡電話:02-86741111分機66755
刊登時間:2024-03-25 15:48:51
-
2024-03-08 歡迎系友踴躍參加113-03-31三峽校區心湖櫻花祭
歡迎系友踴躍參加113-03-31三峽校區心湖櫻花祭
歡迎系友踴躍參加113-03-31三峽校區心湖櫻花祭
刊登時間:2024-03-08 11:25:18
-
2023-03-17 1120429北大/中興統計系友聯誼餐會暫停報名
1120429北大/中興統計系友聯誼餐會暫停報名
聯絡人:孫長敏助教
聯絡電話:分機66755
刊登時間:2023-03-17 10:04:11
-
2023-02-20 第四屆第4次系友會員大會暨系友聯誼餐會
第四屆第4次系友會員大會暨系友聯誼餐會
為聯繫系友情誼,並召開系友會員大會,特訂於112年4月29日(六) 中午12時,假台北天成大飯店 (台北車站) 舉辦「北大/興大法商統計系友聯誼餐會」,敬邀學長姐們大駕光臨,共襄盛舉。歡迎學長姐們踴躍認桌(每桌10,000元)。
系友聯誼餐會(112.04.20截止報名)
匯款資訊:戶名 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系友會 / 帳號 0211-940-020446 (玉山銀行民生分行)
最新認桌狀況【34桌】 (*表確認收到匯款,112.03.16更新)61 畢 / 林永瑞學長 / 1桌
62 畢 / 62統計 / 1桌 (*)
63 畢 / 姚炳楠學長 / 1桌 (*)
64 畢 / 廖明堅學長 / 2桌 (*)
64 畢 / 詹雙發學長 / 2桌 (*)
65 畢 / 葉明星學長 / 1桌 (*)
67 畢 / 許玉雪學姐 / 1桌 (*)
67 畢 / 潘銘鍠學長 / 1桌 (*)
68 畢 / 莊金龍學長 / 1桌 (*)
69 畢 / 謝士滄學長 / 2桌 (*)
70 畢 / 郭進一學長 / 2桌 (*)
71 畢 / 王鴻紳等學長 / 2桌 (*)
72 畢 / 鍾麗英學姐 / 1桌 (*)
72 畢 / 廖進益學長 / 1桌 (*)
73 畢 / 蕭世煌學長 / 2桌 (*)
73 畢 / 陳君厚學長 / 1桌 (*)
74 畢 / 鄧延達學長 / 1桌 (*)
75 畢 / 吳俊良學長 / 1桌 (*)
75 畢 / 李偉群學長 / 1桌 (*)
76 畢 / 劉興迪學長 / 1桌 (*)
77 畢 / 許義隆學長 / 1桌 (*)
78 畢 / 黃宗仁學長 / 1桌 (*)
80 畢 / 孫賢中等學長 / 1桌 (*)
106畢 / 104碩職班 / 1桌
107畢 / 陸薇安等學長 / 1桌
碩84畢/ 羅如強等學長 / 1桌 (*)
碩87畢/ 張升懋等學長 / 1桌 (*)
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 / 1桌 (*)聯絡電話:02-86741111分機66597
刊登時間:2023-10-16 15:53:04
-
2022-10-27 第一屆系友運動會-意願調查表
第一屆系友運動會-意願調查表
第一屆系友運動會 籌辦中!第一屆系友運動會 籌辦中!第一屆系友運動會 籌辦中!登出大學生活後,已經多久沒有打球了呢?即使有幸能與同學見面,也苦無場地大展身手嗎?第一屆系友運動會籌辦中!意願調查表單開放中!我們需要您寶貴的建議,歡迎點擊下方連結,填寫表單。此問卷僅為意願調查,後續將於發布正式的報名表單,不論是在校生、職場新鮮人或是畢業多年的學長姐,都歡迎大家攜家帶眷共襄盛舉 !刊登時間:2022-10-27 10:23:45
-
2022-09-08 恭賀!陳志明學長(釋明光)當選第22屆傑出校友
-
2022-08-22 恭賀!陳志明學長、陳憫學姊當選第九屆傑出系友
恭賀!陳志明學長、陳憫學姊當選第九屆傑出系友
恭賀!陳志明學長、陳憫學姊當選第九屆傑出系友
畢業年度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領域
63
陳志明(釋明光)
海明禪寺/住持
行誼典範獎
76
陳憫
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處
公共服務獎
刊登時間:2022-09-20 14:26:35
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系友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系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團體,以加強系友交流,砥礪系友職場成就,鼓勵及促進母系發展,爭取母系榮譽,並宏揚母校之精神為宗旨。
第三條:本會會址設於臺北市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辦公室。
第四條:本會之任務如下:
加強系友交流。
促進母系發展。
弘揚母校精神。
第五條: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本會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教育部。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二章 會 員
第六條: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
一、一般會員(會員代表)
(一) 本系師長。
(二) 前臺灣省立地方行政專科學校計政(會計、統計)科畢業者。
(三) 前臺灣省立法商學院會計統計學系畢業者。
(四) 前臺灣省立中興大學會計統計學系日、夜間部畢業者。
(五) 一九九九年六月(含)前畢業之國立中興大學統計學系日、夜間部、統計研究所及統計碩士在職專班畢業者。
(六) 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日、夜間部、統計研究所及統計碩士在職專班畢業者。
(七) 曾在前列各科系註冊,就讀一學期以上者。
(八) 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繳納入會費壹佰元,為一般會員。
二、永久會員
凡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繳納常年會費貳佰元,為永久會員。
三、榮譽會員
凡對本系、本會有特殊貢獻者,經理事會議通過後,為本會榮譽會員。
系友對本系之捐贈達一定金額者,得獲選為本會榮譽會員。
獎勵捐款個人之方式如下:
(1)捐款新台幣萬元以下,頒贈感謝狀乙楨。
(2)捐款累計達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未滿者:頒贈銅質感謝狀乙楨。
(3)捐款累計達新台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未滿者:頒贈銀質感謝狀乙楨。
(4)捐款累計達新台幣30萬元以上者:頒贈金質「榮譽會員」證書乙楨。經徵得捐款者之同意,將其捐款事蹟、照片及相關資料編印專輯,廣為宣揚。
四、贊助會員
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經理事會通過後,為本會贊助會員。
五、準會員
現就讀於母系日、夜間部同學,均為本會之準會員。
第七條:一般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
榮譽會員、贊助會員、準會員無前項權利。
第八條: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之義務。
第九條: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十條: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
一、喪失會員資格。
二、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
第十一條: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十二條:本會最高權利機構為會員大會,大會休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其職權。會員(會員代表)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得依入學年份選出會員代表,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會員代表任期四年,其各名額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註:會員代表任期應配合理監事任期訂之。
第十三條: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及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四、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五、議決財產之處分。
六、議決本會之解散。
七、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前項第七款重大事項之範圍由理事會定之。
八、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第十四條:一、本會置理事廿一人、監事七人,任期四年,連選連任,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依計票情形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五人、候補監事二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
理事會得提出下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理事、監事得採用通訊選舉,但不得連續辦理。
通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二、本會置名譽理事長、名譽理事、顧問若干名,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決議聘請之,其聘期與理事、監事之任期同。
第十五條: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二、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及理事長。
三、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
四、聘免工作人員。
五、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六、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六條: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七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就常務理事中提名一人為副理事長,經理事會同意後任命之。
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
理監事聯席會主席。
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由副理事長代理之;若副理事長亦不能執行職務時,應由理事長指定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之;均無法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十七條: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決算。
三、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十八條: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十九條: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第二十條:理事、監事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一、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二、因曠廢職或損害本會名譽及團體權益經會員大會議決者。
三、違法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第二十一條: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另置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理事、監事擔任。
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定之。
第二十二條:本會得設各班級聯絡人至少一人,負責各該班級聯絡事宜,並協助系友會會務之推展,必要時得由理事長召集聯絡人會議。
台灣地區分北、中、南、東四區得設立分會,均設有分會主任及幹事。
第四章 會議
第二十三條:
一、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定期會議,由理事長召集之。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
二、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三、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臨時會議經會員(會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之。
第二十四條: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二十五條: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下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一、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二、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
三、理事、監事之罷免。
四、財產之處分。
五、本會之解散。
六、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章程之變更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之同意行之。
本會之解散,得隨時以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可決定解散之。
第二十六條:一、理事、監事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理事長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
二、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理事長召集之。
前項會議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七條: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理事會、監事會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二十八條: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會員之入會費(每一會員壹佰元)及常年會費(每一會員貳佰元)。
二、會員贊助及熱心人士捐款。
三、利息收入。
四、其他收入。
第二十九條:本會於每年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員工待遇表,提會員大會通過(會員大會因故不能如期召開者,應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會計年度會議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會員大會如未能如期召開者,先報主管機關)。
第三十條:本會於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本會之經費為本會之目的事業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第三十一條: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經本會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報經內政部97年07月10日台內社字第0970108278號函准予備查。
歷屆理監事名單
第五屆(本屆)
職稱 |
姓名 |
理事長 |
詹O發 |
副理事長 |
|
常務理事 |
謝O滄 |
常務理事 |
黃O婷 |
常務理事 |
蘇O誠 |
常務理事 |
黃O仁 |
常務理事 |
李O群 |
常務理事 |
林O堂 |
理事 |
許O雪 |
理事 |
鍾O英 |
理事 |
李O杏 |
理事 |
廖O堅 |
理事 |
陳O厚 |
理事 |
黃O齡 |
理事 |
李O權 |
理事 |
蕭O煌 |
理事 |
張O懋 |
理事 |
吳O輝 |
理事 |
吳O良 |
理事 |
李O山 |
理事 |
王O翔 |
理事 |
黃O鈺 |
常務監事 |
王O龍 |
監事 |
莊O龍 |
監事 |
施O |
監事 |
劉O常 |
監事 |
柯O川 |
監事 |
江O楷 |
監事 |
蔡O憲 |
第四屆
職稱 |
姓名 |
理事長 |
李O群 |
副理事長 |
林O堂 |
常務理事 |
許O雪 |
常務理事 |
謝O滄 |
常務理事 |
李O權 |
常務理事 |
陳O厚 |
常務理事 |
王O翔 |
理事 |
林O瑞 |
理事 |
廖O堅 |
理事 |
顏O毅(O益) |
理事 |
施O |
理事 |
王O紳 |
理事 |
鍾O英 |
理事 |
林O鴻 |
理事 |
蘇O榮 |
理事 |
陳O風 |
理事 |
高O訓 |
理事 |
黃O仁 |
理事 |
李O杏 |
理事 |
黃O鈺 |
理事 |
蘇O維 |
常務監事 |
林O宗 |
監事 |
王O龍 |
監事 |
吳O銘 |
監事 |
柯O川 |
監事 |
莊O龍 |
監事 |
劉O常 |
監事 |
江O楷 |
職稱 |
姓名 |
理事長 |
顏O毅 |
副理事長 |
李O群 |
常務理事 |
許O雪 |
常務理事 |
謝O滄 |
常務理事 |
林O堂 |
常務理事 |
林O鴻 |
常務理事 |
陳O厚 |
理事 |
李O峰 |
理事 |
施O |
理事 |
吳O華 |
理事 |
陳O民 |
理事 |
胡O芳 |
理事 |
孫O如 |
理事 |
李O權 |
理事 |
王O紳 |
理事 |
陳O風 |
理事 |
黃O仁 |
理事 |
李O山 |
理事 |
王O翔 |
理事 |
黃O鈺 |
理事 |
鍾O英 |
常務監事 |
林O宗 |
監事 |
王O龍 |
監事 |
柯O川 |
監事 |
潘O鍠 |
監事 |
莊O龍 |
監事 |
郭O一 |
監事 |
沈O毅 |
職稱 |
姓名 |
理事長 |
柯O川 |
常務理事 |
王O枝 |
常務理事 |
林O瑞 |
常務理事 |
許O雪 |
常務理事 |
施O |
常務理事 |
陳O厚 |
常務理事 |
李O群 |
理事 |
白O清 |
理事 |
費O泰 |
理事 |
吳O華 |
理事 |
李O峰 |
理事 |
林O堂 |
理事 |
鍾O英 |
理事 |
雷O儀 |
理事 |
李O杏 |
理事 |
李O山 |
理事 |
潘O馨 |
理事 |
李O展 |
理事 |
王O翔 |
理事 |
劉O妮 |
理事 |
廖O如 |
常務監事 |
林O宗 |
監事 |
黃O |
監事 |
莊O龍 |
監事 |
王O龍 |
監事 |
蔡O慧 |
監事 |
蘇O珊 |
監事 |
蘇O維 |
秘書長 |
林O川 |
職稱 |
姓名 |
理事長 |
蘇O雄 |
常務理事 |
林O瑞 |
常務理事 |
柯O川 |
常務理事 |
費O泰 |
常務理事 |
施O |
常務理事 |
莊O龍 |
常務理事 |
謝O滄 |
理事 |
吳O山 |
理事 |
胡O芳 |
理事 |
顏O毅 |
理事 |
林O堂 |
理事 |
李O群 |
理事 |
蘇O珠 |
理事 |
蘇O |
理事 |
潘O馨 |
理事 |
李O仁 |
理事 |
孫O敏 |
理事 |
陳O安 |
理事 |
李O展 |
理事 |
王O翔 |
理事 |
劉O妮 |
常務監事 |
林O宗 |
監事 |
李O峰 |
監事 |
黃O |
監事 |
王O枝 |
監事 |
李O權 |
監事 |
陳O厚 |
監事 |
李O山 |
秘書長 |
許O雪 |
歷屆會員代表名單
第五屆(本屆)
入學年度 |
姓名 |
入學年度 |
姓名 |
入學年度 |
姓名 |
專任 |
黃O婷 |
(學)73 |
許O隆 |
(學)103 |
陳O晉 |
專任 |
鍾O英 |
(學)74 |
黃O仁 |
(碩職)104 |
賴O宇 |
專任 |
蘇O誠 |
(學)74 |
蔣O貞 |
(學)106 |
馮O詰 |
專任 |
張O懋 |
(學)76 |
李O山 |
(碩職)107 |
林O才 |
專任 |
孫O敏 |
(學)78(碩)82 |
陳O秀 |
(學)108 |
褚O勛 |
專退 |
施O |
(碩)81 |
鄭O記 |
(學)108 |
白O卉 |
專退 |
許O雪 |
(碩)82 |
施O佑 |
(學)108 |
羅O茵 |
專退 |
王O龍 |
(碩)82 |
羅O強 |
(碩)108 |
駱O宇 |
專退 |
李O杏 |
(碩)82 |
劉O勝 |
(碩)109 |
游O昌 |
(學)55 |
王O枝 |
(學)83 |
王O翔 |
||
(學)55 |
許O川 |
(學)83 |
謝O儀 |
||
(學)57 |
吳O山 |
(進)83(碩職)99 |
許O容 |
||
(學)58 |
藍O發 |
(學)85 |
黃O鈺 |
||
(學)59 |
陳O杰 |
(進)86(碩職)94 |
陶O卓 |
||
(學)60 |
廖O堅 |
(學)89 |
吳O臻 |
||
(學)60 |
張O綿 |
(碩職)89 |
蔡O昌 |
||
(學)60 |
詹O發 |
(碩職)90 |
李O琨 |
||
(學)61 |
柯O川 |
(進)91 |
劉O芳 |
||
(學)62 |
林O玲 |
(碩)92 |
樂O耕 |
||
(學)63 |
潘O鍠 |
(學)93 |
蘇O珊 |
||
(學)64 |
莊O龍 |
(學)93 |
洪O弘 |
||
(學)65 |
謝O滄 |
(學)93(碩)97 |
丁O祐 |
||
(學)66 |
李O權 |
(碩)95 |
蔡O憲 |
||
(學)67 |
吳O輝 |
(碩)97 |
陳O豪 |
||
(學)68 |
林O堂 |
(學)98 |
孫O堯 |
||
(學)69 |
陳O厚 |
(碩)99 |
吳O硯 |
||
(學)69 |
蕭O煌 |
(學)100 |
粘O任 |
||
(學)71 |
李O群 |
(學)101 |
劉O鵬 |
||
(學)71 |
吳俊良 |
(學)102 |
鄭O瑋 |
||
(學)73 |
黃O齡 |
(學)103 |
葉O弘 |
第四屆
入學年度 |
姓名 |
入學年度 |
姓名 |
入學年度 |
姓名 |
專任 |
林O香 |
(進)80(碩)85 |
張O懋 |
(學)100 |
陳O平 |
專任 |
李O峰 |
(碩)82 |
羅O強 |
(碩)100 |
林O華 |
專任 |
許O雪 |
(學)83 |
王O翔 |
(碩職)100 |
余O毅 |
專任 |
鍾O英 |
(學)85(碩)89 |
蕭O文 |
(學)101 |
王O廷 |
專任 |
李O杏 |
(進)87 |
郭O伶 |
(學)101(碩)106 |
鄭O珍 |
專任 |
孫O敏 |
(碩職)89 |
蔡O昌 |
(學)101 |
鄭O瑋 |
專退 |
蘇O雄 |
(碩職)89 |
李O麗 |
(碩)101 |
劉O萱 |
兼任 |
施O |
(碩)92 |
楊O如 |
(碩職)101 |
吳O婷 |
(學)39 |
宋O增 |
(碩職)92 |
陳O練 |
(學)102 |
鄭O瑋 |
(學)50 |
張O鳳 |
(學)93 |
蘇O珊 |
(學)102 |
原O翔 |
(學)55 |
王O枝 |
(學)93(碩)97 |
丁O祐 |
(學)102 |
李O逸 |
(學)55 |
許O安 |
(學)93(碩)97 |
張O瑋 |
(學)102 |
張O緯 |
(學)57 |
吳O山 |
(學)94(碩)98 |
陳O廷 |
(碩)102 |
吳O軒 |
(學)58 |
藍O發 |
(學)94(碩)98 |
邱O妤 |
(碩)102 |
鄭O仁 |
(學)60 |
廖O堅 |
(學)94 |
蘇O維 |
(碩)102 |
徐O傑 |
(學)60 |
張O綿 |
(學)95(碩)101 |
林O賢 |
(碩職)102 |
林O君 |
(學)61 |
柯O川 |
(學)95 |
賴O如 |
(碩職)102 |
徐O元 |
(學)63 |
顏O毅(O益) |
(學)96 |
陳O羽 |
(學)103 |
楊O中 |
(學)64 |
莊O龍 |
(學)97 |
江O凌 |
(學)103 |
葉O弘 |
(學)64 |
林O本 |
(學)97 |
吳O瑋 |
(學)103 |
陳O晉 |
(學)64 |
劉O常 |
(學)97 |
范O烜 |
(學)103 |
徐O哲 |
(學)65 |
謝O滄 |
(學)98 |
孫O堯 |
(學)103 |
陳O宏 |
(學)66 |
李O權 |
(學)98 |
鄭O淳 |
(學)104 |
廖O嫻 |
(學)68 |
林O堂 |
(學)98 |
金O雯 |
(學)104 |
莊O瑤 |
(學)68 |
廖O益 |
(學)99 |
徐O碩 |
(學)104 |
余O鋼 |
(學)70 |
陳O風 |
(學)99 |
吳O文 |
(學)104 |
林O辰 |
(學)71 |
李O群 |
(學)99 |
劉O皓 |
(碩)104 |
粘O任 |
(學)73 |
黃O齡 |
(碩)99 |
鍾O倫 |
(碩)105 |
李O泰 |
(學)76 |
李O山 |
(碩)99 |
吳O硯 |
(碩)105 |
陳O霖 |
(學)76(碩)81 |
潘寧馨 |
(學)100 |
賴O丞 |
(碩職)105 |
陳O輝 |
(學)76 |
楊O志 |
(學)100 |
陳O平 |
第三屆
入學年度 |
姓名 |
入學年度 |
姓名 |
入學年度 |
姓名 |
專任 |
王O龍 |
(學)76 |
李O山 |
(學)97 |
巫O瑜 |
專任 |
李O峰 |
專任(學)76(碩)81 |
李O杏 |
(學)97 |
黃O慈 |
(學)48 |
蘇O雄 |
(學)78 |
朱O仁 |
(學)97 |
劉O萱 |
兼任(學)56 |
林O瑞 |
專任(學)78(碩)82 |
孫O敏 |
(碩)97 |
薛O娟 |
(學)57 |
吳O山 |
(碩)81 |
鄭O記 |
(學)98 |
金O雯 |
(學)58 |
藍O發 |
(學)83 |
王O翔 |
(學)98 |
孫O堯 |
(學)61 |
柯O川 |
(學)85 |
張O芳 |
(學)98 |
張O仁 |
(學)61 |
鄭O卿 |
(學)89 |
吳O臻 |
(學)98 |
陳O達 |
(學)63 |
李O生 |
(碩職)90 |
李O琨 |
(學)98 |
楊O涵 |
(學)63 |
潘O鍠 |
(學)92 |
陳O博 |
(學)99 |
周O君 |
兼任(學)64 |
吳O華 |
(碩)92 |
魏O峯 |
(學)99 |
許O祐 |
(學)64 |
阮O賀 |
(學)93(碩)97 |
張O瑋 |
(學)99 |
陳O亭 |
兼任(學)64 |
施O |
(學)94(碩)98 |
邱O妤 |
(學)99 |
楊O穎 |
(學)66 |
李O權 |
(學)94 |
黃O緁 |
(學)99 |
廖O璇 |
(學)68 |
孟O昭 |
(學)94 |
蘇O維 |
(學)99 |
劉O皓 |
(學)68 |
林O堂 |
(碩)94 |
蘇O郎 |
(碩)99 |
鍾O倫 |
(學)71 |
李O群 |
(學)95 |
楊O勳 |
(學)100 |
黃O萍 |
(學)73 |
黃O齡 |
(學)96 |
謝O瑜 |
(碩)102 |
張O富 |
第二屆
入學年度 |
姓名 |
入學年度 |
姓名 |
入學年度 |
姓名 |
兼任(學)48 |
蘇O雄 |
(學)85 |
黃O言 |
兼任(學)64 |
吳O華 |
專任(學)63 |
許O雪 |
(學)88(碩職)96 |
廖O如 |
(學)65 |
謝O滄 |
專任 |
李O峰 |
(學)92 |
蔡O慧 |
(學)69 |
陳O厚 |
專任(學)68 |
鍾O英 |
(學)93(碩)97 |
丁O祐 |
(學)76(碩)81 |
潘O馨 |
專任(學)76(碩)81 |
李O杏 |
(學)93 |
蘇O珊 |
(學)79 |
李O展 |
(學)49 |
黃O |
(學)94 |
黃O憲 |
(學)82 |
王O翔 |
兼任(學)57 |
林O瑞 |
專任(學)59 |
林O宗 |
(學)85 |
張O芳 |
兼任(學)63 |
費O泰 |
專任(學)64 |
施O |
(學)90(碩)94 |
蔡O玲 |
(學)64 |
莊O龍 |
專任 |
王O龍 |
(碩)92 |
郭O欣 |
(學)68 |
林O堂 |
專任(學)70 |
雷O儀 |
(學)93 |
洪O弘 |
(學)71 |
李O群 |
兼任(學)49 |
白O清 |
(學)94 |
蘇O維 |
(學)76 |
李O山 |
(學)55 |
王O枝 |
(碩)97 |
陳O豪 |
(學)82(碩)86 |
劉O妮 |
(學)61 |
柯O川 |
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系友會會員代表選舉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本會章程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二、本會會員代表依本系師長、入學年度劃分,以定點定時之方式選舉之,產生方式如下:
- 本系師長每滿五人,選出一位代表。
- 依入學年度劃分,民國57年(含)前為一區,選出三至五位代表。
- 依入學年度劃分,民國58年(含)後,每五年為一區,選出三至五位代表。
三、會員代表之任期四年,於任期屆滿前一至六個月內辦理改選,連選得連任。
四、會員代表如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即喪失其會員代表資格。
五、各區選出之會員代表如缺額達各該區應選名額半數時,應行補選,經補選選出之會員代表,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代表遺留之任期為限。
六、各區選舉會員代表日期應於選舉日之七日前通知會員參加,並由本會理事指定人員召集或主持之,辦理會員代表選舉之選務人員由本會指定。
七、會員代表之選舉票,由本會印製並加蓋圖記及本會監事會指派之監事印章後生效。
八、各區會員代表之選舉結果及當選代表名冊應於選舉完畢後,七日內送本會彙提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九、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會章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傑出系友遴選辦法
103.03.07第二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修訂通過
106.01.06第三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為表揚本系系友之傑出成就或對本系捐款之貢獻,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系系友於下列各領域有傑出貢獻者,均得被推薦為本系傑出系友候選人。
本系傑出系友各領域獎項分類如下:
1.「學術成就」獎:學術研究、創造發明獲具體殊榮者。
2.「企業經營」獎:企業經營有傑出成就者。
3.「公共服務」獎:服務公職或從事社會公益活動,造福社會,有傑出貢獻者。
4.「藝文體育」獎:藝術文化、體育活動,有傑出表現者。
5.「行誼典範」獎:行誼、聲望、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表率者。
6.「熱心貢獻」獎:熱心參與或協助母系活動具有貢獻者。
表揚名額:每學年度以1至6名為原則。
第三條 「傑出系友」候選人推薦程序,須符合下列三項之一者:
1. 系友5人(含)以上連署推薦
2. 理監事3人(含)以上連署推薦
3. 系務會議推薦
第四條 推薦人必須檢附推薦表送本會遴選之。
第五條 遴選方式:由「傑出系友遴選委員會」遴選之。
「傑出系友遴選委員會」由本會理監事與本系師長組成之;委員人數7人,本會理事長為召集人、本會理監事3人、師長3人(系主任為當然委員)。
第六條 「傑出系友遴選委員會」就歷屆及當屆傑出系友中提名若干名,推薦參加「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之遴選。
第七條 凡榮獲本系之傑出系友,將於系友會會員代表大會或校慶暨系友回娘家活動中公開表揚,並頒發「傑出系友」獎牌。
第八條 本辦法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屆數/年度 |
畢業年度 |
傑出系友姓名 |
領域 |
傑出校友 |
第十一屆(113年) | (學)77 | 周振豊 | 企業經營獎 | |
(學)78 | 陳佳興 | 企業經營獎 | ||
第十屆(112年) | (學)75 | 姜堯民 | 學術成就獎 | |
(學)80 | 李松山 | 企業經營獎 | ||
第九屆(111年) | (學)63 | 陳志明(釋明光) | 行誼典範獎 | 第二十二屆傑出校友-行誼典範獎 |
(學)76 |
陳 憫 |
公共服務獎 |
||
第八屆(110年)
|
(學)63 |
詹雙發 |
企業經營獎 |
|
(學)74 |
許聰鑫 |
公共服務獎 |
||
第七屆(109年) |
(學)75 |
黃至善 |
企業經營獎 |
|
第六屆(108年) |
(學)68 |
劉振常 |
企業經營獎 |
|
(學)72 |
蘇俊榮 |
公共服務獎 |
第二十三屆傑出校友-公共服務獎 | |
第五屆(107年) |
(學)65 |
葉明星 |
公共服務獎 |
|
(學)78 |
黃宗仁 |
企業經營獎 |
第十九屆傑出校友-企業經營獎 | |
第四屆(106年) |
(學)69 |
陳君厚 |
學術成就獎 |
第十九屆傑出校友-學術成就獎 |
(學)68 |
廖進益 |
企業經營獎 |
||
(學)70 |
高端訓 |
企業經營獎 |
||
第三屆(105年) |
(學)64 |
廖明堅 |
企業經營獎 |
|
(學)65 |
許淑華 |
企業經營獎 |
|
|
(學)71 |
錢梅沁 |
企業經營獎 |
|
|
第二屆(104年) |
(學)64 |
陳立民 |
企業經營獎 |
|
(學)70 |
郭進一 |
企業經營獎 |
|
|
(學)71 |
王鴻紳 |
企業經營獎 |
|
|
(學)74 |
蕭世煌 |
企業經營獎 |
|
|
第一屆(103年) |
(學)69 |
謝士滄 |
企業經營獎 |
|
(學)41 |
鄭文韜 |
藝文體育獎 |
||
(學)67 |
費鴻泰 |
公共服務獎 |
||
(學)61 |
吳壽山 |
學術成就獎 |
||
(學)72 |
林安鴻 |
企業經營獎 |
||
(學)69 |
洪新宗 |
公共服務獎 |
||
(學)67 |
顏銘毅 |
企業經營獎 |
||
(學)67 |
潘銘鍠 |
企業經營獎 |
||
(學)70 |
李國權 |
企業經營獎 |
||
(學)68 |
莊金龍 |
企業經營獎 |
||
(學)61 |
林永瑞 |
企業經營獎 |
||
(學)65 |
胡世芳 |
企業經營獎 |
||
(學)67 |
劉天賜 |
公共服務獎 |
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系友會獎學金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一○三年三月七日第二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一○九年一月四日第三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一月八日第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為鼓勵統計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優秀清寒學生、獎勵參加校內外各項競賽,為系爭光之學生,以及鼓勵同學取得專業證照,特訂定「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系友會獎學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經費來源: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系友會。
第三條
申請項目:
1.清寒獎學金。
2.競賽獎學金。
3.證照獎學金。
第四條
申請對象:
1.清寒獎學金─本系學士班、碩士班各年級學生(不含延修生)。
2.競賽獎學金─本系學士班、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各年級學生(不含延修生)。
3.證照獎學金─本系學士班、碩士班各年級學生(不含延修生)。
第五條
申請資格:
1.清寒獎學金─每學期至多8名,每名10,000元。
2.競賽獎學金─
(1)專業競賽:學生參加由政府機構、學校及知名企業舉辦之專業競賽(不含本系專題討論競賽),競賽需包含統計資料分析之內容。若得獎且獲主辦單位獎學金者,則頒發與主辦單位同額獎學金(以10,000元為上限);若主辦單位未提供獎學金者,則頒發冠軍10,000元、亞軍8,000元、季軍6,000元。其他不分名次(如優等獎、佳作獎等)3,000元。
(2)體育競賽:學生參加校內競賽活動獲獎者,冠軍3,000元、亞軍2,000元、季軍1,000元(校內係指由體育室所辦理之班際比賽為限);參加校外競賽活動獲獎者,冠軍6,000元、亞軍5,000元、季軍3,000元、進入前四強,但未獲冠、亞、季軍者1,000元(須由主辦單位出具證明)。(校外係指政府、學校機關團體舉辦之競賽)。
3.證照獎學金─
(1)考取統計或金融相關證照者每張500元,每人申請張數不限,本項獎學金每學年申請張數以50張為限,依收件順序發放。
(2)考取Society of Actuaries精算師考試及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考試(巨量資料分析師),每張2,000元。
(3)考取特許分析師證照(CFA)- Level 1,每張10,000元, Level 2,每張20,000元。
第六條
申請方式:申請人需填具申請表,於申請時程內辦理。
第七條
申請時程:
1.清寒獎學金─
上學期-於上學期開學後開始開放申請,申請截止日期為十月三十一日。申請截止日後,於每年十二月底前進行甄選流程,並於次年一月初發放。
下學期-於下學期開學後開始開放申請,申請截止日期為三月三十一日。申請截止日後,於每年五月底前進行甄選流程,並於六月初發放。
2.競賽獎學金─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提出申請(獲獎時間回溯以一年內為限)。
3.證照獎學金─於每學期開學後開放申請,符合資格者,依收件順序發放。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友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清寒獎學金 |
競賽獎學金 |
證照獎學金 |
申請對象 |
本系學士班各年級學生(不含延修生) |
本系學士班、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各年級學生(不含延修生) |
本系學士班、碩士班各年級學生(不含延修生) |
申請資格 |
優秀清寒學生,每學期至多8名,每名10,000元 |
1. 專業競賽:學生參加由政府機構、學校及知名企業舉辦之專業競賽(不含本系專題討論競賽),競賽需包含統計資料分析之內容。若得獎且獲主辦單位獎學金者,則頒發與主辦單位同額獎學金(以10,000元為上限);若主辦單位未提供獎學金者,則頒發冠軍10,000元、亞軍8,000元、季軍6,000元。其他不分名次(如優等獎、佳作獎等)3,000元。
2. 體育競賽:學生參加校內競賽活動獲獎者,冠軍3,000元、亞軍2,000元、季軍1,000元(校內係指由體育室所辦理之班際比賽為限);參加校外競賽活動獲獎者,冠軍6,000元、亞軍5,000元、季軍3,000元、進入前四強,但未獲冠、亞、季軍者1,000元(須由主辦單位出具證明)。(校外係指政府、學校機關團體舉辦之競賽)。 |
1. 考取統計或金融相關證照者每張500元,每人申請張數不限,本項獎學金每學年申請張數以50張為限,依收件順序發放。
2. 考取Society of Actuaries精算師考試及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考試(巨量資料分析師),每張2,000元。
3. 考取特許分析師證照(CFA)- Level 1,每張10,000元, Level 2,每張20,000元。 |
申請方式 |
申請人需填具申請表後送至統計系辦公室,於申請時程內辦理。 |
||
申請時程 |
上學期-於上學期開學後開始開放申請,申請截止日期為十月三十一日。申請截止日後,於每年十二月底前進行甄選流程,並於次年一月初發放。
下學期-於下學期開學後開始開放申請,申請截止日期為三月三十一日。申請截止日後,於每年五月底前進行甄選流程,並於六月初發放。 |
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提出申請(獲獎時間回溯以一年內為限) |
於每學期開學後開放申請,符合資格者,依收件順序發放。 |
申請表下載 |
Step1. 填妥 系友會入會申請書
※填寫表單前請詳閱並簽署「個資使用同意書」, 「入會申請書」送出後即同意前述文件中各項條款
Step2. 將入會申請書以e-mail或傳真回傳:
e-mail:ntpustat.alumni@gmail.com
傳 真:(02)8671-5907
Step3. 經理事會通過,即成為本系友會會員
P.S.無需繳納會費
♥ 加入系友會後,就可以即時收到系友會舉辦的活動及訊息喔!
系友捐款
戶 名:國立臺北大學統計學系系友會
捐款帳號:玉山銀行民生分行 0211-940-020446
⭐捐款後請回覆您的捐款訊息: 捐款單下載 或 填寫線上表單 (擇一回覆)
捐款紀錄
【112年】【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103年】
日期 |
事由 |
112.01.10 |
李偉群學長 |
112.02.09 |
李偉群學長 |
112.03.11 |
廖明堅學長 |
112.03.11 |
詹雙發學長 |
112.03.11 |
林昆賢學長 |
112.03.17 |
劉佳芬學長 |
112.03.30 |
謝宜伶學長 |
112.03.11 |
蔡宗憲學長 |
112.03.31 |
李偉群學長 |
112.04.29 |
李國榮學長 |
112.04.29 |
廖明堅學長 |
112.05.12 |
詹雙發學長 |
112.05.12 |
李偉群學長 |
112.05.12 |
蘇南城主任 |
112.06.02 |
吳俊良學長 |
112.06.02 |
許義隆學長 |
112.06.14 |
釋明光法師 |
112.08.02 |
李偉群學長 |
112.10.06 |
李偉群學長 |
112.10.06 |
黃至善學長 |
112.10.06 |
吳俊良學長 |
日期 |
事由 |
111.01.08 |
李偉群學長 |
111.01.08 |
廖明堅學長 |
111.01.11 |
許聰鑫學長 |
111.01.14 |
張永綿學長 |
111.01.14 |
李偉群學長 |
111.01.18 |
廖明堅學長 |
111.02.24 |
詹雙發學長 |
111.03.04 |
吳俊良學長 |
111.10.31 |
陳敦杰學長 |
111.10.31 |
李偉群學長 |
日期 |
事由 |
110.01.04 |
許玉雪老師 |
110.01.15 |
林永瑞學長 |
110.01.19 |
李偉群學長 |
110.01.27 |
城市綠洲股份有限公司 |
110.04.17 |
財團法人兩岸福治民生發展基金會 |
110.04.17 |
錢梅沁學長 |
110.04.17 |
李建然學長 |
110.04.17 |
李偉群學長 |
110.04.20 |
李偉群學長 |
110.04.26 |
一之軒食品有限公司 |
110.05.12 |
高端訓學長 |
110.09.15 |
黃至善學長 |
110.09.15 |
吳俊良學長 |
110.09.15 |
李偉群學長 |
110.09.27 | 李國權學長 |
日期 |
事由 |
109.01.19 |
顏銘毅學長 |
109.01.19 |
一之軒食品有限公司 |
109.05.07 |
謝士滄學長 |
109.05.07 |
李偉群學長 |
109.12.18 |
樂嘉耕學長 |
日期 |
事由 |
108.01.18 |
吳俊良學長 |
108.01.31 |
一之軒食品有限公司 |
108.01.31 |
潘銘鍠學長 |
108.05.29 |
李偉群學長 |
108.06.14 |
張升懋學長 |
108.10.19 |
李鎧名學長 |
108.10.19 |
吳美慧學長 |
108.10.19 |
羅如強學長 |
108.10.19 |
陳君厚學長 |
108.10.19 |
莊金龍學長 |
108.10.19 |
李梓生學長 |
108.10.19 |
陶幼卓學長 |
108.10.24 |
莊勝能學長 |
108.10.29 |
劉振常學長 |
日期 |
事由 |
107.01.22 |
一之軒食品有限公司 |
107.01.22 |
財團法人兩岸福治民生發展基金會 |
107.04.28 |
李偉群學長 |
107.05.02 |
林奇璋學長 |
107.06.02 |
謝邦昌教授 |
107.10.02 |
陳偉中學長 |
107.10.20 |
李偉群學長 |
107.10.20 |
林獻堂學長 |
107.10.20 |
樂嘉耕學長 |
107.10.20 |
65畢業班學長 |
107.11.07 |
黃怡婷老師 |
107.11.14 |
富家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07.11.14 |
蔡宗憲學長 |
日期 |
事由 |
106.01.09 |
財團法人兩岸福治民生發展基金會 |
106.01.12 |
一之軒食品有限公司 |
106.02.24 |
謝士滄學長 |
106.04.17 |
魏培峰學長 |
106.04.18 |
新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
106.04.18 |
皮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6.04.21 |
昊青股份有限公司 |
106.04.29 |
顏銘毅學長 |
106.05.22 |
中華資料採礦協會 |
106.05.26 |
財團法人張文豹基金會 |
106.05.31 |
高瑞訓學長 |
106.06.09 |
一之軒食品有限公司 |
106.06.23 |
陳君厚學長 |
106.06.23 |
蔡碧紋老師 |
106.06.24 |
謝邦昌老師 |
106.07.14 |
李偉群學長 |
106.08.08 |
肯狄科研有限公司 |
106.09.08 |
財團法人張文豹基金會 |
106.10.28 |
吳俊良學長 |
106.10.28 |
李國權學長 |
106.10.28 |
樂嘉耕學長 |
106.10.28 |
楊迺德學長 |
106.10.28 |
高敏慧學姐 |
106.10.28 |
陳君厚學長 |
106.10.28 |
廖進益學長 |
106.10.28 |
高端訓學長 |
106.10.28 |
許淑華學姐 |
106.10.28 |
高端訓學長 |
106.11.21 |
顏銘毅學長 |
106.11.27 |
謝肇琦學姐 |
106.12.14 |
新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
106.12.25 |
廖進益學長 |
106.12.25 |
蕭世煌學長 |
106.12.30 |
蕭世煌學長 |
日期 |
事由 |
105.01.09 |
柯明川學長 |
105.01.21 |
李怡宗學長 |
105.03.16 |
陳建豐博士 |
105.04.09 |
簡鸞瑤學姐 |
105.05.06 |
徐錫崧學長 |
105.05.11 |
謝士滄學長 |
105.05.14 |
徐錫崧學長 |
105.06.29 |
李偉群學長 |
105.10.29 |
李國權學長 |
105.11.10 |
顏銘毅學長 |
105.11.10 |
吳俊良學長 |
105.11.10 |
李偉群學長 |
105.11.10 |
65年畢業班學長學姐 |
105.11.10 |
錢梅沁學姐 |
105.11.10 |
李松山學長 |
105.11.10 |
蔡宗憲學長 |
105.11.10 |
楊鎮熒學姐 |
105.11.30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國立臺北大學校友會 |
105.12.12 |
新月書局 |
105.12.29 |
黃佳慧老師 |
日期 |
事由 |
104.01.08 |
吉泰企業社 |
104.01.12 |
財團法人福治民生發展基金會 |
104.01.17 |
柯明川學長 |
104.10.31 |
陳立民學長 |
104.10.31 |
蕭世煌學長 |
104.10.31 |
李偉群學長 |
104.10.31 |
許淑華學長 |
104.11.03 |
郭進一學長 |
104.11.26 |
昊青股份有限公司 |
104.12.01 |
王鴻紳學長 |
104.12.07 |
新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
104.12.22 |
新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
104.12.31 |
艾維士小客車租車公車 |
日期 |
事由 |
103.01.09 |
李松山學長 |
103.01.13 |
黃立文學長 |
103.01.14 |
謝士滄學長 |
103.01.14 |
李偉群學長 |
103.01.15 |
莊金龍學長 |
103.01.20 |
林永瑞學長 |
103.02.18 |
李國權學長 |
103.02.18 |
李孟峰老師 |
103.03.19 |
王秀枝老師 |
103.03.19 |
陳玉瑛教授 |
103.03.19 |
劉相妮學姐 |
103.09.03 |
黃天仁副總經理 |
103.09.03 |
莊金龍學長 |
103.10.18 |
柯明川學長 |
103.11.01 |
樂嘉耕學長 |
103.12.16. |
新月圖書 |
103.12.30. |
吉泰企業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