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修業規定
修課 | 一、修課諮商: | 碩士生應需與課程輔導老師諮商修課計畫,每學期選課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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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課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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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選課程: | (104學年前(含)入學新生適用)「類別資料分析」、「迴歸分析」、「抽樣理論」、「多變量分析」、「時間數列」與「變異數分析」此6門選修課,大學非統計學系畢業之研究生必須至少選修3門課始得畢業。 (自105學年起入學新生適用)大學非統計系畢業者,「迴歸分析」為必選,「類別資料分析」、「抽樣理論」、「多變量分析」、「變異數分析」、「時間數列」5科至少選修2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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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 一、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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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論文口試: |
※論文格式請依系上規定:畢業論文內容說明、封面書背格式、中英文論文提要範例、論文格式(完整版)範例、著作權聲明書範例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 |
畢業門檻 | 本系碩士班學生除修畢規定應修學分及完成論文外,尚須通過下列第1、2項標準,始達成畢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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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記錄:
- 九十四年十月十九日系務會議制定
- 九十五年六月五日系務會議修訂
- 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系務會議修訂
- 九十七年四月十一日系務會議修訂
- 九十七年六月十八日系務會議修訂
- 九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系務會議修訂
- 九十九年十月六日系務會議修訂
- 一OO年九月十六日系務會議修訂
- 一O二年一月十日系務會議修訂
- 一O四年一月十五日系務會議修訂
- 一O五年一月十五日系務會議修訂
- 一O六年三月三日系務會議修訂
- 一O六年九月四日系務會議修訂
- 一O七年一月十一日系務會議修訂
- 一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系務會議修訂
- 一O九年九月三日系務會議修訂